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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3     点击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广大党员的重大政治任务。根据《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关于在全市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济组通字〔2024〕17 号)要求,现就关于开展党员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时间和方式

1.培训对象

此次培训的对象为:全体教师党员、学生党员。

2.培训时间

培训自2024年12月开始,2025年1月1日前完成。

3.培训方式

以课程观看和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网络观看课时安排为1个半天(4个学时),并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培训。

二、培训具体内容

1.组织党员观看课程

为聚焦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联合制作了视频课程,作为本次培训的必学内容。全体党员需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谢春涛讲授)》1门课程,各基层党组织可集中组织观看或党员自行观看。(课程通过“共产党员网”首页:www.12371.cn 和“灯塔”首页:www.dtdjzx.gov.cn 收看或下载)。

2.开展党员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要求全员覆盖,可结合党员队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分批次分层次组织培训。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济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教育系统干部、党员应知应会内容学习结合起来,做到在集中培训中一体学习领悟、融会贯通理解。

三、培训有关要求

一要压实责任。培训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培训培训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培训任务落实。

二要务求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抓好培训具体实施,有序组织党员参训,坚决杜绝“走过场”,实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对因故不能及时参训的,要作出补课安排。培训组织要因地制宜、简便实用,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相结合,避免形式主义,防止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取得培训实效。

三要及时报送数据。为及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培训情况,学校党委将定期核查各基层党组织培训进度情况,各基层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认真填写《培训进度统计表》(附件1)、《集中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时做好数据报送工作。首次报送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星期日)上午12:00 前。

中共OD体育官方网站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附件1:培训进度统计表

附件2:集中培训情况统计表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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