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要求,统筹整合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力量,为学生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方案,进一步提升OD体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加强OD体育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切实保障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设辅导员工作室,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特点,通过开展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成果应用等,将其建设成为集工作交流、能力提升、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多位一体的重要平台,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团队,同时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辅导员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品牌化发展。
二、建设要求
1.开展理论研究。辅导员工作室应以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为基础,针对新形势下辅导员工作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探索辅导员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2.积极创新实践。要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3.抓好团队建设。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致力于团队建设,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和发展。
4.推广育人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及时把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以新闻报道、论文、讲座、研讨会、观摩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
三、建设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建设方向,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学生工作服务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
辅导员工作室应立足校本实践,围绕素质教育五项工程、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评价、资助育人与资助风险防控、公寓管理模式与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应对(四级工作体系)、劳动教育与劳动素养的培养与实践等方面创新实践工作。
四、项目培育数量
组织专家进行评定,择优评定建设3-5个辅导员工作室,视申报项目数量最终核定。
五、建设周期
要求各学院在2024年11月底前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形成初步的框架,并在今年内达到学校验收标准。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各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室建设方向和名称。
六、验收标准
1.具有单独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挂牌、2个文件柜、相关书籍。
2.具有5-8人核心团队成员,有明确分工和定期开展工作学习、培训的计划安排。
4.有鲜明的工作特色、研究方向,完成一项校级学生工作重点课题。
5.年度发展规划、总结、工作进度等台账齐全,在学院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七、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热爱高校辅导员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廉洁自律;具备较强的思想理论研究和价值引领教育的能力,准确把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
2.辅导员工作室设负责人1名,应为各学院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支持同学院同年级带班辅导员联和申报。
4.为保证工作室建设成果,每位专职辅导员仅能担任1个辅导员工作室的负责人,每位辅导员至多加入2个辅导员工作室。
八、相关经费保障
1.各学院负责对准予成立的辅导员工作室提供专用工作场地;学生处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经费保障,重点项目每年资助1万元,按照考核进度分次划拨;各项目要严格管理经费支出,保证经费落到实处。经费主要用于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课题研究、著作或论文发表、问题研讨、学习交流等方面,并根据任务目标、内容特色等为工作室配齐所需相应设备,购置相关专业书籍与期刊资料。
2.工作室由学生处统一管理,在学校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研究动态,发挥工作室的引领带动作用,用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整合教育资源,形成辐射力量,进一步推广工作成果,共享优质教育科研资源。
3.在年度优秀辅导员相关评选中,获得优秀工作室的负责人及成员优先推荐。
4.优先推荐优秀工作室代表参加全省、全国的相关培训、交流,开阔研究视野,推动岗位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工作考核
1.中期考核。在建设周期第一年结束时进行,提交总结材料、研究论文发表情况和课题立项等成果。中期考核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不予拨付后续经费,负责人下一周期内不得再进行申报。
2.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处连同校内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公开发表与工作室主题相关论文3篇(含)以上,或者校级课题立项1项(含)以上;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6项;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更大政策支持,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3.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工作室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法律规定,违反师德规范,弄虚作假出现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等行为,学生处可直接撤销工作室,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及学院通报批评。
十、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填写《OD体育官方网站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18: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大学生事务中心214,电子版发送至xgcszk@sdycu.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论证,听取竞聘答辩,确定工作室建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命名授牌。
附件:OD体育官方网站2024年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申报书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