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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OD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团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组成的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它是开展第二课堂,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具有“创造、创新、创业”能力人才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学生社团组织自我管理的最高组织形式。
第二条 宗旨
OD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宏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领导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指导、联合、协调和管理各学生社团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学术交流、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根本目标,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门的全面成才服务。
第三条 基本任务
1、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坚持“积极鼓励、正确引导、加强管理、重点扶持”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自身机制,完善我院社团管理体制,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2、切实贯彻和执行《OD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引导我院学生社团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3、针对各学生社团的特点,有选择、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各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学术、文体活动。
4、协助院团委办好每年一度的“第二课堂活动月”,在开展活动中体现我院广大学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 OD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社团联合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学生社团理事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六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制度为理事制。所有经学院批准成立的社团均为社团联合会当然理事,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
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每年一度的社团理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八条 参加社团理事大会的代表,根据《社团联合会选举办法》中的规定,从各社团成员中民主选出。
第九条 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由14人组成,其中
1、理事长(会长)一名。全面负责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并向社团理事代表大会负责,兼定期向学院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2、副理事长(副会长)两名。协助理事长负责日常事务,并分项管理社团理事会的工作,副理事长向理事长负责。
3、常务理事11人。分管秘书处、监察管理部、公关宣传部、人力资源部、活动协调部。
第十条 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设秘书处,并聘请团委主管老师亲自担任秘书长,常务理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下设的职能部门中聘请非社团成员的同学任职。
第十一条社团理事大会职责:
1、传达贯彻学院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主管领导的指示,决定社团重大事务;
2、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4、制定并讨论通过社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讨论和决定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计划;
6、决定社团的奖惩;
7、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成员。
第十二条秘书处职责:
1、制定社团联合会内部规章制度;
2、处理社团联合会日常事务;
3、保管日常办公用品;
4、管理监督社团联合会的经费开支,同时代管各社团经费与帐务;
5、收集和保存社团档案资料;
6、负责建立“英才学院社团发展基金”和“优秀社团表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十三条监督管理部职责:
1、负责新成立社团的资格审查和注册登记工作;
2、负责每年度各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的审核;
3、负责对各学生社团活动的监督工作;
4、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评比工作,并向理事大会提出奖惩建议;
5、负责每年度的社团活动月各社团活动的管理、协调工作。
6、建立社团排行榜,组织进行财务互查等;
7、提供社团发展动向的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公关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宣传和形象树立工作;
2、统一管理各社团的部分宣传工作;
3、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简报》的编写工作;
4、肩负对外联系,拉取赞助,筹集社团联合会活动资金的工作。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各社团干部的资格审查及任命工作;
2、解决社团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3、为各社团解决干部的来源、培养、发展中的问题。
第三章 社团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是由OD体育在籍本、专科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申请、成立、注册等均按照《OD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社团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各社团有权参与、监督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2、各社团可按照本社团章程、学院有关规定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条例,组织本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科技、体育、艺术活动;
3、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可根据本社团章程进行民主选举产生,经社团常务理事会确认后,颁发任命书任命;
4、各社团可根据实际,制作本社团印章、标徽,会员卡等物品,并由社团常务理事会监督使用;
5、各社团可在学院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收取会费;
6、各社团有权参加学院大型活动的招标。
7、各社团有权参与优秀社团的评比。
(二) 义务
1、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院的培养目标和中心工作;
2、严格按照《社团组织管理办法》开展本社团活动;
3、各社团在开学之初应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末递交工作总结;
4、社团有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将一定比例的会费作为社团联合会的提留,设立英才学院社团发展基金”和“优秀社团表彰基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经社团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本条例的修改,须由社团理事大会1/3以上代表提出,2/3代表通过方可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由OD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